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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1届毕业生延长学习年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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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教科学院
级别
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11-5-23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eibai 于 2011-5-27 14:12 编辑

  

教务字【2011年】30号各学院、有关部门,各相关学生:
  根据《嘉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嘉院教【2009】2号)文件规定,本科专业学生在4年内、专科专业学生在3年内未修满学分或因修读辅修专业需要延长学习时间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本科专业学生学习年限最多可延长2年,专科专业学生学习年限最多可延长1年。
  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必须在正常学习年限最后一个学期结束前提出申请,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领导批准,教务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编入原专业下一年级,并按当年同年级同专业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延长学习期间,不享受奖学助学金。
  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流程:学生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嘉应学院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学生所在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批→财务处缴费盖章→后勤处宿管科统一安排住宿→表格原件交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复印件两份交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和辅导员保存,学院安排学生跟班上课。
  本学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截止时间: 2011年6月15日;缴费截止时间: 2011年8月30日;上课时间:2011年9月1日。请各院通知相关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手续。
  附件下载
  一、《嘉应学院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二、《嘉应学院学生返校手续清单》
  
  教务处  201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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