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梅水徽音论坛守则
• 版主职责
• 常见问题解答
</P>
<P>梅水徽音论坛守则</P>
<P>一.用户守则
1.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2.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
3.不得发表暴力、色情、迷信的言论。
4.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5.请勿张贴宣扬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
6.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梅水徽音无关。
7.不得在灌水版之外版区发表灌水文章或张贴垃圾信息。
8.不得将广告文章发布于非广告发布区。
9.不得在论坛中发表与版区主题无关的文章。
10.不得将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转贴超过三个版以上。
二.处罚办法
1.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文章,在不需要解释的情况下,版主和工作人员有权转贴或删除当前文章。对于被删除文章的用户,将依照规则,扣除部分经验值。
2.发表与版区主题无关的文章,轻者予以转贴或删除,情节特别严重者,版主有权屏蔽用户在论坛的发言权及封掉用户的IP。
3.发生以下情况下,情节特别严重者,工作人员有权永久屏蔽该用户的发言权及登陆IP段。
* 在灌水版外和广告版外发表灌水文章或发布广告
* 重复发表或转贴超过三个版区以上
4.在论坛中有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发表猥亵、色情、反动、和个人攻击性的文章,工作人员有权屏蔽该用户的论坛发言权,情节特别严重者,公司保留永久停用该用户的权利。
5.如果论坛内存在用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上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附则
1.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唯一数码无关。
2.如果您登录梅水徽音论坛,意味着您将遵守以上规则,并完全服从于本论坛的统一管理。
3.唯一数码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梅水徽音论坛对部分敏感文字进行了过滤。
5.本办法由唯一数码制定,解释权在唯一数码。
6.唯一数码有权在必要时修改论坛的服务内容,同时唯一数码保留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事先通知用户的权利。
7.本守则服务条款与中国的国家法律解析一致,包括法律条款中有争议抵触的内容。用户和唯一数码一致同意服从高等法院所有管辖。若有任何服务条款与法律相抵触,那这些条款将按尽可能接近的方法重新解析,而其它条款则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P>
<P>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http://www.people.com.cn/GB/it/306/1963/3054/20010103/369727.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http://www.cnnic.net.cn/policy/1.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http://www.cnnic.net.cn/policy/2.s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http://www.cnnic.net.cn/policy/5.shtml</P>
<P>版主职责</P>
<P>A.管理论坛 :维护版内正常的讨论秩序,对不符合《百分网学生论坛守则》中相关规定的文章及时处理。版主应亲自参与版面讨论,引导网友发帖方向,联系其他版主和论坛管理小组。 </P>
<P>B.整理精华版:对于管理的版面中的精彩文章,版主要及时收集整理到相应的精华区中,以便网友们能随时查到这些精彩文章。版主需争取每日对精华区内容进行整理并确保精华区文章质量。 </P>
<P>C.管理主题论坛二级版面管理:主题论坛中,版主需要维护相应的二级主题页面,包括及时处理网友的留言, 并紧密结合网友的各种意见和建议。</P>
<P>D.请版主在转贴时要慎重,不要将质量不高的文章随意转贴到其它版面,而且转贴时请注意其它版面的主题,将文章转贴到最贴近的主题版面当中。</P>
<P>常见问题解答</P>
<P>1) 为什么帖子会被删除?
答:被删除的帖子一般均是违反了《梅水徽音论坛守则》,主要特征如下:
A. 发表文章包含反动、色情、人身攻击成分。 </P>
<P>B. 在灌水版之外版区发表灌水文章或张贴垃圾信息。 </P>
<P>C. 广告文章发布于非广告发布区。 </P>
<P>D. 在论坛中发表与当前版区主题无关的文章。 </P>
<P>E. 将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转贴超过三个版以上。
帖子删除将扣除一定经验值,情节严重者可能会被封闭论坛发言权,所以请网友们,特别是新手发帖前一定要详细阅读《梅水徽音论坛守则》,注意相关事项,以免因误发造成删贴纠纷。
2) 经验值有什么作用?
答:经验值首先是判别您参与梅水徽音论坛活动积极程度的一个参考值,从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您对学生论坛的了解程度和信誉程度。另一方面,学生社区目前和后续的许多功能都将跟经验值紧密结合。总之,经验值将最终与您在学生社区的自由活动程度形成正比。</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9-8 3:08:11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