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2011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制作和分发等工作仍由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具体实施。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2011届毕业生相片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相片采集工作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12月30日--31日 地点:嘉应学院德龙会堂 二、具体要求 1.拍摄时不能穿黄、绿色上衣(男同学最好穿白色衬衣、系领带)。 2. 各班须按表中安排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以班为单位进行拍摄,班长负责维护拍摄现场秩序,严格按学号顺序安排本班学生进行拍摄(今年的拍摄全部采用电子数据现场录入,所以必须按学号顺序排队)。 3.学生拍照前必须在《信息采集学生名单》上签名,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拍照的学生必须在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补拍。错过拍照的学生,校内不再安排时间补拍,学生自行到新华社广东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室,联系电话:020-83398378。前往广州补拍者,其费用自理并可能延误办理毕业证书,后果自负。 三、收费方式及标准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相片采集工本费每人15元。由各班班长收齐后于2010年12月6日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何侨生办公大楼208)。 毕业生相片采集工作关系到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各班派学生干部对此项工作加以落实,并把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和手机号在缴相片采集工本费时报给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保证拍摄时每位毕业生到位,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拍照,以免影响整个拍摄秩序和相片质量。教务处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