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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卫”迎检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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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化学学院
级别
2009级
发表于 2010-11-17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院、部,各部门:
   接梅州市委、市gov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办公室的通知,国家爱卫会近期将对我市“创卫”工作进行暗访。为巩固学校前段时间的创卫成果,确保学校顺利通过“创卫”暗访。学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创卫”迎检大扫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0年11月18日(星期四)
  二、活动范围:全校所有室内外场所。其中,教学科研场所、办公场所、食堂、学生宿舍、商业场所和室外环境为重点清扫区域。
  三、重点场所卫生要求
  1、教学、科研和办公场所要求室内整洁,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走廊和扶手无灰尘,地面无污迹、无杂物,卫生间无污垢、无异味、无积水。
  2、学生宿舍要求整洁卫生。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走廊和扶手无灰尘,卫生间无污垢、无异味、无积水。
  3、食堂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做好食品储藏工作和卫生保洁工作。食堂内务必做到物品摆放整齐,餐具消毒彻底,工作人员着装干净、整齐、统一,卫生间无污垢、无异味、无积水。
  4、商业场所要求做到门前三包,不占道经营,店内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卫生间无污垢、无异味、无积水。
  5、室外环境要求绿地无污染物,校道无枯枝落叶、无烟蒂、无沙石等杂物,校园内车辆摆放有序。
  四、其它事项
  1、各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做好“创卫”迎检大扫除工作,为梅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2、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本次大扫除活动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对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将追究相应部门责任。
嘉 应 学 院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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