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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gou

[理性讨论]我们"亲爱"的嘉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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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我个人认为学校是经过多方面考虑才有这样的决定!</DIV>
<DIV class=quote>募捐,我们每个学期起码有好几次,慢慢地都开始麻木了!是不是我们就不想帮助那些有困难的同学呢?我想不是的~ 可是需要帮助的人太多了,我们的力量也太微弱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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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数学学院
级别
2001级
发表于 2007-8-28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绿光</I>在2007-9-28 10:54:00的发言:</B><BR>让她进来吧,让我们学校的学生帮助她,她高考五科只考了三科就上二A了,成绩多好啊</DIV>
<br>你愿意四年帮助她吗?你愿意她时刻有事就挺身而出吗?别说让别人帮助她,先问自己能不能帮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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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祝福,我已经做不到什么了。只希望她以后的日子能过的好些,希望她能快乐些。作为获取知识的途径不一定是要通过学校的。只要有相关的老师给你指导,我想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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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相信学院的做法,</P>
<P>黄锦芬是值得同情的,</P>
<P>但我要问问那位记者的良知和道义何在:</P>
<P>“按照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院校对患有红斑狼疮病的报考者不得歧视,应平等录取。”完全记者个人的杜撰,大家可以上网查询这份文件是否有这样的规定,一派胡言,以为自己是教育部部长,不顾及事实和法律。你看过规定没有??!!</P>
<P 2em">“梅州市人民医院风湿内科主治医师廖兢业说,红斑狼疮轻型病人经治疗后可终生无事,而中重型病人治好后有些会反复,但可控制,需长期药物跟踪治疗。 黄锦芬所患的是较重的红斑狼疮,已至肾损害,控制病情约需2-3个月的时间,至少一个月的时间是激素治疗时间,建议一定住院治疗。要治得较好需1年半到2年时间,在住院期间一个月需1万元,而药物跟踪治疗效果顺利的话一年约需5万元。”<FONT color=#ff0000>红斑狼疮是一种严重的风湿病,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规定是不予录取之列,何来我要上大学,那一边重那一边轻?而记者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来做文章,是不是在糊弄社会、糊弄大众、糊弄黄锦芬同学么??!!。</FONT></P>
<P 2em">根<FONT color=#ff0000>据医院的说法,<STRONG><FONT size=5>黄锦芬同学最需要的是保命和治疗,</FONT>而不是上学。上学于病于法都是不可能的,媒体为什么要给以一个泡沫的希望给病人!</STRONG>媒体<STRONG>《南方农村报》记者 向振中</STRONG>包括民生820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来做文章是给病人雪上加霜,本来就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事情,你却拿来大作文章来大作新闻,这样的新闻价值何在?!病人现在命都难保,你却拿她本来就不可能上大学的事情来做文章,这样的新闻记者良心何在?!!看病人痛苦,他却在一边火上浇油,<STRONG>向振中</STRONG>道义何在?!!你难道要让黄锦芬再痛苦一些吗?!!请问记者同志,你还要做这样的文章吗?要是你的亲人朋友得乐这样的病,你也要雪上加霜,给以病人更大的痛苦吗?!!而不是让她治病要紧、救命要紧吗?</FONT></P>
<P 2em"><FONT color=#ff0033><FONT size=5><STRONG>嘉应学院给以黄锦芬的钱和物是一种基于社会的关注和人道上的支持,何来“赔偿”,何来“一边是上大学的机会,另一边是1.2万元现金加上一台全新的液晶电脑,哪一边轻哪一边重?”你要明白道义的支持不是义务!嘉应学院没有义务。</STRONG></FONT>请问记者同志,你给钱病人治病了吗?!!你除了拿病人来做新闻,残酷的雪上加霜外眼睁睁看着病人受着肉体和心理的双重痛苦而你是笑呵呵的拿着稿费外,你还能做什么?!!你把学校放在一个“不道德”的地位,而你却在大做“道德”文章,可笑,你要记住社会的支持(包括嘉应学院)不是你这样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给的“大方”!</FONT></P>
<P 2em">“这样的学生会成为学校的包袱。”“后悔给她发了录取通知书”、她不会适应学校的生活,因此我们劝她退学”记者说话是要负责的,而不是像放屁一样!你有来过我们学校采访吗,你为什么会说出这样不负责任的话来,给嘉应学院负面的报道就可以给新闻加分吗?你的新闻就更有价值吗?!你采访过谁?问过谁?可耻!</P>
<P 2em"><FONT color=#ff0033>学校的招生是代表政府和依法行事,并不是个人行为,我相信学校没有任何人希望黄锦芬都不了大学,没有任何人不希望她轻快康复,只有某些别有目的的人,才会拿这样痛苦的事情来大作文章,希望大家都把祝福的双手举起来,都给黄锦芬同学于祝福和帮助---希望她早日康复!</FONT></P>
<P 2em"><FONT color=#ff0033></FONT>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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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土木学院
级别
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07-8-29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P>看了以上的发言 我想可以跟点口水尾的说</P>
<P>让她上大学 </P>
<P>首先会遭受他人异样的眼光 同学有谁敢和她接触呢</P>
<P>问问自己的良心  谁敢的在这里说一句 </P>
<P>还有很多的困难</P>
<P>最关键的也是 她目前最需要的是治疗 不是上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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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计算机学院
级别
2005级
发表于 2007-8-29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菊花台的详细分析..确实是的.一个随时会有生命危险的同学.是应该在医院接受治疗.而不是和新生一样的军训上学的.反倒之.嘉大已经是对她做出了自己人道上的关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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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P><STRONG>我不认为求学比生命更重要,我也不认为为了求学而让他人处于紧张状态是可以理解的。生命意义远远大于求学的价值。我们没有人愿意这样,我们只是希望黄  能够坚强,可以治愈疾病,从而可以真正求学。成才的道路并非求学一条。</STRONG></P>
<P><STRONG>学院如果没有送电脑或其他物品,我们又会做如何感想呢!</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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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数学学院
级别
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07-8-29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P>很少看到暴露学校缺点的帖子,感觉学校有些不对,但学校又有难处,这个世界真是复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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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计算机学院
级别
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07-8-29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有各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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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9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P>又一个轻舞飞扬</P>
<P>同情不能当饭吃</P>
<P>真正帮到她才有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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