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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毫无杀伤力的一个帖子被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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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就是说欢迎大家到我论坛来的意思,</P>
<P>因为我的论坛有一些虚拟设施,梅水没有的。</P>
<P>但是被管理员删了~~</P>
<P>我说了只贴三天,三天后再删的,管理员一点面子都不给。</P>
<P>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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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随便,我回自己的论坛去玩虚拟股票~~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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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清楚什么是"卖广告"?发个自己的介绍算是卖哪方面的"广告"?随随便便以"卖广告"的理由乱删人家的帖,如何显的自己之"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气度与风度?</P>
<P>形形色色地纯粹追逐金钱利益的过客们在交易区发帖都可以,为什么连自己的同学却不能容下,还要打压别人?</P>
<P>很不客气的说,这样做的人很没水平,要知道,自己会做站,会技术上的东西,但并不代表自己就能成功,因为除了技术原因,更重要的是你管理制度&amp;水平,用人政策的好坏.会管理的人才是论坛真正的人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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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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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级
发表于 2007-7-2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P><a href="http://www.jyubbs.com/bbs/dispbbs.asp?boardID=41&amp;ID=16266&amp;page=1" target="_blank" >http://www.jyubbs.com/bbs/dispbbs.asp?boardID=41&amp;ID=16266&amp;page=1</A></P>
<P>我有所涉及的部分谈到过,其实,这里不怕卖广告赚钱者来发帖(一个交易区都能拉不少"临时"人气的),怕的,担心的也是同行,同性质的东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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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P>论坛一个最大问题在于管理与技术维护混为一谈了,没弄清楚两者的主次关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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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相信管理员有他的想法...没有人会随便让自己管理的论坛跟会员过意不去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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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STRONG>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kellow</I>在2007-8-2 14:26:00的发言:</B><br>
<P>我相信管理员有他的想法...没有人会随便让自己管理的论坛跟会员过意不去的..</P></DIV></STRONG>
<P><STRONG>不可否认,论坛里的一向作风如此(或说论坛里面某人的作风一向如此)。。。。。。。。</STRONG></P>
<P><STRONG>想法的问题好说,不是商业机密,不影响国家安全与民族大团结,不涉及个人隐私与他人私利,大可拿出来公之于众(无论是发言还是管理行为,免得让人有“黑箱操作”之嫌疑,这也是论坛民主公正的基本体现),合理对错众人自会判别。</STRONG></P>
<P><STRONG>作为论坛注册会员,无论是被删帖还是删回复,我有权利要求操作者明确说明缘由并公开处理,如果答复不令人满意,我保留进一步质询的权利;如果是错误行为,我更保留追回侵犯权之道歉的权利!</STRONG></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 15:22: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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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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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P><STRONG>说到制度规则的问题,这就又是另外一大弊病。</STRONG></P>
<P><STRONG>不知那位幕后的打杂者是否知道现管理员制定的一项措施:回帖如有“问题”,版主无权删帖,只得做单帖屏蔽处理(防止发生“事无对证”的情况,也有利于还原事实)。如果知道,现在却删回复,不是明知故犯,不遵守论坛的管理规则吗?(别说自己比版主高一等有“特权”)包括这一点在内的所有论坛的管理规则,所有人都要平等遵守,不要说自己曾经制订了论坛规则却把它儿戏话。同样,违反了管理规则,也一样应该道歉并受处罚!</STRONG></P>
<P><STRONG>作为一名服务者,既管理维护这里,也是普通的管理者,和众多版主是同一任务,同一层次的。你服务态度与水平优劣不说,仅仅不打招呼就删帖实属过分,说太多费事,自己想吧。</STRONG></P>
<P><STRONG>请虚心接受批评:个人认为,现论坛的后台技术维护者做日常打杂工还算可以,但要是在处理论坛日常问题,处理公共关系,策划思考论坛发展问题等管理方面明显的“江郎才尽”,这才是影响论坛生存的大方面。这些方面还是少插手吧。</STRONG></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 15:32: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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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不赞同你如此激烈说法..也许有人做得不对(这个没人论证).但首先一个事实.人非圣贤..你敢保证你以后一点错不犯.先不说在这件事上操作者有没有错误操作.引用 一句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P>
<P>  同样认同的一句格言..在自己做不到时.不要去评价其他人如何..</P>
<P>  所以.我没有李嘉诚的成就.我不敢说他一点不对.</P>
<P>  但发现了实在错误,我觉得反映出来.对论坛是非常好的事.一个论坛,要发展.一定要不断改变错误.要勇于承认错误.</P>
<P>  所以.你的话语.并不是全都对的..相信也不是所有人认可的.不否认存在合理性.也不排除一刀切!</P>
<P>  如果我说得不对..请回复指出.</P>
<P>(仅以个人身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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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P>嘻嘻,如果所有的重要人物都能像你这么冷静客观地看问题就好了,也没那么多"沟通障碍"(仅仅假想)^_^</P>
<P>你说的没有任何不公道的地方,观点我完全认同!!!</P>
<P>极端的语言是很容易让人看的火冒三丈,但我也并非冷眼观潮<STRONG>身无事</STRONG>,所以基于这点我本意并不是多余要"激烈"的指责什么(其实如果不满或不悦我不来就是了,哪用啰唆这么多.....)</P>
<P>谢谢您的回复,我非常感谢您能坚持正确的观点并拥有自己的看法.</P>
<P>[em31]</P>
<P>(以上仅为个人观点并应承担相关责任,与任何一方无直接关连)</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 16:50: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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