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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城堡不适合做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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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4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FONT size=7>水晶城堡不适合做斑竹!当水晶城堡在交易版作斑竹时,现在换了一个版,想必也一样。很会表面一套,说是如果别人不买你的围棋,我就卖你的,多次在QQ提到,到说有空就与你联系,我记了一下时间,足足有三个多星期,每次联系都是会买,说是很忙,忘记了,还在回帖的时候,多次说到,支持楼主的话,存心不想买,不想买就不用这样的话啊。真是没信用。当然我知道这贴很快就会被删掉,因为涉及某些人的利益。好了,再也不再上面卖东西了,祝愿论坛其它管理员一切如意。</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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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4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P>你很冲动!</P>
<P>请你看看你的聊天记录再说好吗?</P>
<P>其他的我不多说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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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4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P>怎么了啊?</P>
<P>如果是很私人的事不能私下解决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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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4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P>既然我发了这一贴,正是看了多次的聊天记录才决定这样做的,一个斑竹连这点诚信与版德都没有,谈何发展下去。冲动?这只是你对这件事情反感而为之,人之常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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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4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你Q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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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4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P>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只是收到楼主给我的短信</P>
<P>楼主的字体改小一点吧 看的人头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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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4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98%" cellSpacing=1 cellPadding=3 align=center>

<TR>
<TD class=tablebody1 colSpan=3>
<P>    <FONT color=#e61a42 size=5>早已把你加进黑名单了,虽然对你很残酷,但也必须做,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关键这件事换作是谁都会很恼火的,从五一到现在,她说她要买的,我就一直留意着,过了几天,见她没动静,问她,她说,这几天忙,有空在说。又过几天,问水晶城堡,围棋还要吗?她说:“要啊。”我又问什么时候,她说今天没空,改天吧……几次这样后,后来才到“星期一没时间出去,说星期二”她给我加入了黑名单,记录拿不了了。</FONT></P>
<P><FONT color=#e61a42 size=5>    说真的我挺喜欢这个论坛的,也成功交易过,也看了很多感动的文章,但是,这件事太令人伤心了,所以决定离开。 我也知道人无完人,但是被人耍,那种感觉很郁闷。 </FONT></P></TD></TR>
  1. &lt;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gt;<br>
  2. <!--
  3. var nextid='';
  4. if (nextid != '')
  5. {
  6. document.write ('<td class=tablebody2 valign=top align=right colspan=3><a href=messanger.asp?action=read&id=&sender= target="_blank" >[读取下一条信息]</a></td></tr>');
  7. }
  8. //-->
  9. <br>&lt;/script&gt;
复制代码

<FONT color=#e61a42 size=5></FONT></TABLE><!--公共MENU菜单--><!--用户控制面板-->
<DIV><FONT color=#e61a42 size=5></FONT>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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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土木学院
级别
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07-4-24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P><FONT color=#ff0000 size=3><STRONG>当然我知道这贴很快就会被删掉,因为涉及某些人的利益。</STRONG></FONT></P>

<P>这句话我要反对一个……</P>
<P>梅水不会因为某个人的原因而删除帖子 </P>
<P>这是规定 并且十分好的执行着</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4 15:36: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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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4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水晶城堡</I>在2007-5-24 15:16:00的发言:</B><BR>请你Q聊</DIV>
<br><FONT size=5>现在才知道后悔,害怕了么,有什么就在上面说,QQ上我不会再上你的当了,为表抗议把QQ也不要了,为表抗议,以后不上论坛了。说冲动,是有一点,说道理,不想再说,……还是感谢论坛曾经给我带来的快乐,向所有管理员致敬,除了水晶城堡!强烈抗议!!</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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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4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果汁</I>在2007-5-24 15:30:00的发言:</B><br>
<P><FONT color=#ff0000 size=3><STRONG>当然我知道这贴很快就会被删掉,因为涉及某些人的利益。</STRONG></FONT></P>
<P>这句话我要反对一个……</P>
<P>梅水不会因为某个人的原因而删除帖子 </P>
<P>这是规定 并且十分好的执行着</P><br><br><br></DIV>
<P>我知道其他管理员当然不会这样做,这也是我曾经向往梅水的原因。有你这说话,希望公平尚在。</P>
<P>开始是她叫我最好把图片放上去,我费了很多时间,终于放上去了,她说好漂亮,然后说要买,然后从五一到现在一直谎言不断……</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4 15:44: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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