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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高桥凉水

“梅水徽音”版面管理规则(08年7月19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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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5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版主

<P>管理员你好,请问怎样才能申请为版主啊?谢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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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物理学院
级别
2005级
发表于 2008-3-15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P>版主的产生及任免<BR>版主的产生<BR>1.无论是自发申请还是版主推荐,当事人都须在站务发布斑竹申请贴,格式不拘,但须要注明具体版块和遵循以下原则<BR>1、热爱论坛,认同并遵守社区管理思路,熟悉社区管理制度,熟悉所在版面以及版规;<BR>2、申请者注册时间应在二个月以上,发贴量不低于二百,主题不低于五十。有一定的支持率和知名度,在所申请版面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月; <BR>3、申请者所拥有的包括其申请帐号在内的所有帐号均没有因为违反社区规定而受到封禁权限的处罚记录。<BR>4、在申请版面有一定的精华帖或其他贡献,品行端正、公道正义、为人热情、在所申请的版面没有任何与会员争吵、谩骂、攻击的记录;<BR>5、申请人应提交一份简短的针对申请版块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对应的解决办法,可酌情写一些自己的想法和规划。<BR>6、申请的ID必须是正常中文名字或者英文名字,其他诸如σμδ、  :)、@等特殊字符或者其他乱七八糟字符名字的ID的申请不受理;<BR>7、新上任的版主为实习版主,期限一个月,实习版主只有删贴与锁贴的权限。<BR>8、实习期满后,若无任何违反版主细则的纪录和未因工作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即转为正式版主,否则去其职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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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院系
政法学院
级别
2005级
发表于 2008-3-16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P><STRONG>呵呵,我记得以前有个动漫版,版主是物理系的师兄,叫“新择组壬生狼"</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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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5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P>恩!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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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9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做管理员

如何才能做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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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土木学院
级别
2005级
发表于 2008-7-9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能力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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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数学学院
级别
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08-7-9 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深海阳光 于 2008-7-9 00:22 发表 http://www.jyubb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有能力就可以

就是撒,能者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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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外国语学院
发表于 2008-7-30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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