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顺利做好2020年决算工作,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结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0年末报账时间。 本年财务报销截止日为2020年12月17日,相应的财务网报系统于12月15日17:00关闭,12月15日前提交的网报申请,请在12月17日上午11:00前提交到财务处。 2、往来款项清理。 个人借款情况,可以自行登录财务信息化平台查询。各学院处室应督促本部门职工核对并及时冲账,如无特殊情况,在2020年12月10日前仍未归还的个人借款,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到款入账工作。 学校当年收到各类款项必须当年计入收入。各种到款(如老师的科研到款等)请及时查询认领,开具发票或收据后,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4、经费支出核对。 请各单位通过网上经费查询系统自行核对本部门经费使用明细及余额。如有误差,请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进行调整,逾期将不予调账。 5、核对固定资产(含图书)及库存材料。 请资产处做好固定资产核对(含资产处置报账)和累计折旧报账工作;图书馆做好图书报增工作;后勤处(卫生所)做好药品和水电材料库存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6、预开票据办理销账。 预开发票或往来票据的截至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12月10日之后必须经费到账后方可办理票据开具业务。请已预开发票或往来票据而款项仍未到账的经办人员请尽快催收相关款项,并于2020年12月15日前办理销账。(已开发票而款项未到的请将发票交回财务处216室,待2021年开账后重开票据。) 7、财政专项资金。 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按照下达目标任务,务必加快预算执行,并于年终结账前完成支付(如有借款的,必须在12月15日前办理冲账报销)。 2021年的开账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11月19日 1、自11月1日起,年底报销进入高峰期,请各单位根据2020年经费使用计划,严格依据预算开支范围,合理安排经费支出进度,加快预算执行和报账处理。 2、2020年12月15日前申请的预约报销单未打印交至财务处的,系统将批量取消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