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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考试及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第一次重修、重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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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物理学院
级别
2008级
发表于 2010-9-9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jyu.edu.cn/news/2010-09/1284025005d80383.html

各院、各班:
  根据《嘉应学院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嘉院教[2007]33号)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嘉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嘉院教[2009]2号)第四章第十六条第一点:“按有关规定不准参加考试(查)或考核总评成绩在45分以下(不含45分)的课程以及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或设计等)必须重修,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每门课程只能重修1次。考核总评成绩在45分以上(含45分)、60分以下的课程,必须重考”及第三点:“申请课程重修或重考的学生,需填写课程重修或重考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同意,所在院(系)批准,教务处审核备案”。现将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考试,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第一次重修、重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及安排: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总评成绩44分及以下者。
  根据《嘉应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课程重修的有关规定:课程重修一律在有相应课程开课的学期跟班学习。如因课程冲突等不能跟班学习,也可申请免听,但不能免考。申请重修的学生,需填写《嘉应学院学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经任课教师同意,所在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重考对象:
  1、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课程考试与期末考试时间冲撞的学生。
  2、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试成绩45分--59分者。(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填写《嘉应学院学生课程重修、重考申请表》,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
  3、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学生。
  4、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含该学期)之前部分课程成绩不及格者。(注:1、可参加重考的公共课程名称及成绩不及格名单已发至各班,并已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2、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重考由各院自行安排。)
  三、专业课、专业基础课重考安排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重考的时间、地点、科目由所在院安排并组织实施考试,各院须将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第一次重考及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含该学期)之前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重考的考试安排于9月16日前交教务处考试科。
  四、全校公共课程重考安排
  1、巡考:张晨陈梓云外国语学院、计算机学院、社科部负责人
  2、考务:王秀云王桂春考务办公室:田师508
  3、全校公共课程重考安排表(见附件)
  五、全校《公共体育》课程第一次重考于9月15日(第三周星期三下午)4:30在宪梓体育馆体育学院办公室门口集中后参加考试。
  六、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双学位、辅修专业考试的成绩须填报《嘉应学院“双学位、辅修专业”单科成绩报告单》,于9月27日前交一份到教务处考试科。七、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重考及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含该学期)之前的重考成绩须填报《嘉应学院单科成绩报单》,于9月27日前交一份到教务处考试科。
  以上事项,请各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参加重修、重考。

附件:《全校公共课程重考安排表》

 教务处
  201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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