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梅水徽音

 找回密码
 申请帐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478|回复: 3

梅州市2009年女兵征集公告

[复制链接]
院系
电子学院
级别
2008级
发表于 2009-10-30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国防部和广东省征兵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今冬首次面向社会征集女兵。现就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革命烈士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现役干部子女优先征集。
  二、征集年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三、身体条件。身高:160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是身高(cm)减去110kg,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大学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以上,高中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以上。形象气质好。
  四、报名办法。符合基本条件的先到本单位或辖区武装部报名,初检合格后再统一到市征兵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一并带上),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校大学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优先征集对象(革命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现役干部子女)需携带由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应征女青年优先参军证明函》。
  五、报名时间。11月1日至5日,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7时,逾期不再补报。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00九年十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院系
文学院
级别
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09-10-30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男的路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院系
数学学院
级别
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09-11-3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兵好啊,最喜欢女兵了,巾帼不让须眉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院系
电子学院
级别
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09-11-19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身体条件。身高:160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是身高(cm)减去110kg,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大学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以上,高中毕业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以上。形象气质好。
==================================================================
关键词:民工团 潜规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申请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嘉应学院梅水徽音 ( 粤ICP备05007487号 )

GMT+8, 2025-6-7 15:50 , Processed in 0.465381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