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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投诉前请必看,违规投诉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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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化学学院
级别
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07-4-17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FONT size=3>关于梅水徽音相关版规规定,对论坛内大小事务的操作有任何异议,可到事务区投诉。</FONT></P>
<P><FONT size=3>但是,请注意,提供投诉的平台,目的只是为了让梅水更加自由与平等。</FONT></P>
<P><FONT size=3>然而近期发现,开始有人动不动就发帖投诉版主操作。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版主的审批都是同过管理层研究通过,而非任意妄为的选拔上来的。为规范投诉帖,现制定出以下规定,任何投诉帖必须拥有符合以下一个或一个以上条件方能投诉,否则以恶意投诉,诽谤版主,扰乱论坛秩序进行删帖处理,并锁ID三天,严重者封号。</FONT></P>
<P><FONT color=#0000ff size=3>1、任何删帖操作管理人员都有发短信通知作者删帖原因,请保存好此短信!投诉时,附上短信通知中的所有文字。(注:请勿对文字做任何修改,若发现文字与论坛操作记录不合,投诉无效)</FONT></P>
<P><FONT color=#0000ff size=3>2、若发现自己发布的帖找不到,请看下是否因时间太长而导致帖沉没,也可以用自己的ID查看自己发布过的主题帖。一般都有记录。若还找不到,可以短信通知管理人员协助查找(注:由于论坛短信即时性问题,短信通知管理人员后请耐心等待管理人员上线)。此类情况不接受投诉。</FONT></P>
<P><FONT color=#0000ff size=3>3、参与违规主题帖讨论而导致自己的回复帖随主题帖被删除,管理人员不负任何责任。此类情况不接受投诉。</FONT></P>
<P><FONT color=#0000ff size=3>4、任何投诉请使用第一人称ID ,即被实施了管理操作的ID进行投诉,任何使用其他ID的投诉行为视为恶意投诉,扰乱论坛秩序,执行删帖并锁ID三天处理。</FONT></P>
<P><FONT color=#ff0033 size=3>梅水徽音每位管理人员都是为了让大家拥有一个和谐的上网环境而努力的,并没因为自己有管理权利而有任何凌驾于普通会员的想法,也不会有使用手中权限任意操作管理的行为。请广大会员放心,管理层绝不会允许这类情况产生,一旦发现,即刻开除。</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7 15:00: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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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文学院
级别
2004级
发表于 2007-4-17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个帖子早应该发了</P>
<P>要不一些人都还没搞清楚情况就乱投诉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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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7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P>支持楼主。。。。</P>
<P>不过。。。。</P>
<P>楼主写的帖子。。。</P>
<P>有错别字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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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数学学院
级别
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07-4-17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些东西对上论坛久了的人来说 简直是个太阳从东边出来一样的道理</P>
<P>但是对一些新近使用论坛的人来说 是有必要了解的</P>
<P>支持一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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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数学学院
级别
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07-4-17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作奸犯科时,我不会熟读刑法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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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物理学院
级别
2005级
发表于 2007-4-17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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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看在师傅的份上</P>
<P>顶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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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数学学院
级别
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07-4-18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P>再进来</P>
<P>放心拉各位老大</P>
<P>我不会乱来的,无论我怎样衰人,也知道自己在干吗的。。。承受能力也很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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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9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给中文加两点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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