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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清学费、住宿费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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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教科学院
级别
2009级
发表于 2011-12-15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缴清学费、住宿费的温馨提示

各位尚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同学:
  学期即将结束,为顺利完成期末成绩录入,请各位欠费的同学尽快缴清拖欠费用。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请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在自已缴交学费的建行账户存足金额,学校将于2011年12月15日至21日委托建设银行足额代扣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账户余额不足则无法成功代扣。
  二、对于不能成功代扣欠费的同学,请自行到梅州建行嘉大支行填写现金交款单,将款项存进嘉应学院账户(44001727138050541485),注明交款人的姓名和班级。
  三、对于符合缓交条件而未办缓交的同学,请尽快办理,于2011年12月21日前,把缓交批复材料交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批准缓交的名单,在正方教务系统中对欠费者标注“缓交”,暂停成绩录入,直至下学期开学两周内交清并出示财务处提供的交清欠费的收据后,方可补录成绩和学分。
  四、对于无故未按时足额交费又未批准缓交的同学,学校将视为故意拖欠学费。至2011年12月21日仍然无故欠费者,教务处将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名单,对故意拖欠学费的同学不予录入本学期的成绩和学分。
  五、若需查询欠费,请登陆校园网学生缴费查询系统(http://www.jyu.edu.cn/caiwu/cxxt.html)。
                        
校长办公室
财 务 处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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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教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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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11-12-15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缓交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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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电子学院
级别
校外人员
发表于 2012-1-16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baby1314 发表于 2011-12-15 16:15
缓交需要什么条件?

你打错字了,是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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